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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部!贺州气象探测设施与数据管理新规将于2月1日施行

2026年01月27日 18:01 来源:广西云-广西日报 记者 夏晓云 通讯员 李日炜 文/图 编辑:陆奕江

1月27日,贺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贺州市气象探测设施建设和探测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该《办法》是广西首个设区市将气象探测设施全流程管理纳入政府规章的实践,《办法》聚焦“小切口”,直击气象探测设施布局“碎片化”、数据“孤岛化”等痛点问题,填补了广西气象行业管理的立法空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立法范本。

新闻发布会现场。

气象探测是气象工作的基础,气象数据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与国防、经济安全密切相关。《办法》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同时,结合贺州市实际情况,参考借鉴了湖南省、山西省、上海市等地方的气象管理立法经验做法。

《办法》共十七条、不分章节,聚焦贺州市气象探测设施建设和探测数据管理工作中亟需解决的实际突出问题,按照适用范围、政府及部门职责、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探测设施建设和备案统计、探测设施质量控制以及探测数据汇交、共享和安全管理等逐一设定条款。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权责体系、统筹设施规划建设、强化数据共享管理、加强安全保护等。

贺州市将以《办法》颁布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气象探测设施建设和探测数据管理工作。目前,相关部门正积极开展宣传培训、配套制度完善等工作,确保《办法》顺利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气象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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